冤枉來的六百元
我曾經睇過一本書﹐書裡面題及﹐若果你想發達﹐你就要將你得到o既每一分一毫好好利用。例如﹐你可以...
- 用 50% 作為平日必需洗費
- 用20% 去投資錢搵錢
- 用10% 去買書為自己增值
- 另外 10% 毫無顧忌咁洗左佢
- 最後10% 儲起以備不時之需
如果我依足呢條 formula 去洗D錢﹐就即係話我會...
- 有三舊水要用作平日雜費(即係日常o既被閹費)
- 有一百二十蚊去投資 (百二蚊大概買到 1/10 oz 金)
- 有六十蚊可以買書 (好過無囉)
- 有六十蚊可以好折墮咁洗左佢
- 另外仲要儲起六十
可惜﹐今日我收到車房電話﹐話我架車四條 tires 都光晒頭﹐全部要換過晒。
百五蚊一條﹐四條就剛剛六百。
於是乎... 冤枉來的六百元﹐就瘟疫地洗了。
且慢... 六百蚊仲未計稅... 六百蚊加 7% 稅即係要六百四十二蚊。
那麼... 冤枉來的六百元﹐就瘟疫地被我洗凸了。
由始可見﹐呢個回水計劃﹐一D都唔 work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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